为推进实施大数据战略,加速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提升大数据供给能力与发展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本次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带动,总结推行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动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申报主体需于2021年2月28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申报信息。
(二)推荐单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等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推荐,并于2021年3月14日前登录申报系统确认推荐名单。
附件: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