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科委日前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的通知。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7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固废资源化”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59号)《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202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1〕73号)的有关要求,上海市开展“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指南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
按照科技部申报通知要求,此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具体申报通知也可在平台查看。
各重点专项网上申报时间如下:
序号 |
重点研发专项 |
网上申报时间 |
1 |
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 |
3月30日至5月10日 |
2 |
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 |
3月30日至5月10日 |
3 |
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 |
3月30日至5月10日 |
4 |
固废资源化 |
3月12日至5月6日 |
5 |
场地土壤污染成因与治理技术 |
3月12日至5月6日 |
6 |
生殖健康及重大出生缺陷防控研究 |
3月12日至5月6日 |
7 |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 |
3月30日至5月20日 |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