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于近日发布了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普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项目旨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加速创建拥有全球影响力的科创中心。
科普专项为定额资助,每项额度20-100万元,网上填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2月7日9:00- 2021年3月2日16:30(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系列科普教育课程和课件开发
执行期限:2021.4.1–2022.4.30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1、课程与课件的内容应当聚焦1个或2个具有相关性的科普主题,主题可以是但不限于“科学精神”、“公共安全”、“绿色发展”等。
2、课程与课件应当只聚焦一类目标人群,符合目标人群接受普及教育的特性。比如青少年、城镇劳动者、农民、社区居民或者是领导干部和公务员。
3、课程与课件应充分运用多媒体表现方式并保持形式统一。(详见附件链接中的案例模板)
4、课程与课件的时长不应少于5个课时,每课时不短于20分钟。
5、科普专项项目成果应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者同时发布。验收前,项目成果应在线上线下广泛传播,在拥有广泛影响的互联网平台、专业网站、新媒体等累计覆盖人群(点击量)不低于10万次。
评审方式:采取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二、新媒体科普短视频创制与推广
执行期限:2021.4.1-2023.4.30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考核指标:1、新媒体科普短视频应当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三大领域中的其中一个领域,围绕该领域制作系列科普短视频。
2、视频内容及形式应符合新媒体传播的特性,易于让公众接受。
3、视频格式应达到或高于附件所列的技术标准。
4、视频时长控制在60秒到90秒范围内。
5、科普专项项目执行期内应制作完成不少于100条视频。
6、项目成果应当被广泛推广,其中在互联网平台每条科普短视频的浏览量不少于2万次。
7、科普专项项目成果应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评审方式:采取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三、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
执行期限:2021.4.1-2023.4.30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50万元。
考核指标:1、项目执行期内,在报刊或者新媒体上,以专栏形式普及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中由上海牵头完成的科技成果及2020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中的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技进步类获奖成果。
2、科普化创作内容应当兼具科学性、新颖性、通俗易懂、图文并茂。
3、在科普专项项目执行期内,每月发表的科普内容不少于2篇(部),每篇文章不少于2500字(漫画形式的科普化创作可不受字数限制)或每部科普微视频时长不短于3分钟(视频格式应当达到或高于附件所列的技术标准)。
4、应积极进行项目成果的线上推广,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5、项目完成前,需将项目成果汇总编辑成册并出版发行。
6、培养形成一支科普创作团队。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且无在研的“科技奖励获奖成果的科普宣传”项目。
1、上海市荣获“中国百强报刊”荣誉的新闻出版单位;
2、至2020年12月31日前拥有移动客户端(APP)且用户下载量达到100万次以上的法人单位。
评审方式:采用首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专题四、学会科普活动
执行期限:2021.4.1-2022.4.30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20万元。
考核指标:1、科普专项项目执行期内,策划形成一套科普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组织施行,打造学会科普品牌。
2、活动应主题鲜明,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活泼,集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于一体,切合百姓实际需求。
3、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报告(讲座)、科普宣传展示、科普体验互动、科普竞赛等。
4、依据活动方案开展系列活动不少于10次,参与人数不少于1000人。其中,每季度开展活动不少于1次;应在每年“上海科技节”与“全国科普日”期间开展活动。
5、活动信息应当在上海市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且无在研的“学会科普活动”项目。
1、在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备案的学会、协会、研究会。
2、申报主体应取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推荐。
申报材料:提供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项目申报推荐函。
评审方式:采取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专题五、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
执行期限:2021.4.1-2022.12.31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60万元。
考核指标:1、科普专项项目执行期内,结合高校特色学科,设计制定青少年创新实践培养方案,包括不少于10个科学创新小课题(含科学实验课程),每个课题不少于10个单元(每单元4个课时)。
2、建立“工作站+实践点”的运行体系,每个工作站应设立不少于4个实践点(实践点由市科委、市教委统筹安排),执行站长负责制。3、项目执行期内,每个实践点培养学生人数不少于30位,各工作站总计培养学生人数不少于120位。
申报主体要求:科普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市高等院校。
2、高等院校申报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项目的学科(系、院)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工作中,评估结果应在B+(含)以上。
3、已承担“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工作站”的高等学校所属学科(系、院)不得申报。
评审方式:采取首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专题六、健康科普项目
执行期限:2021.4.1-2023.4.30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支持领域:1、自身免疫性疾病
2、泌尿系统疾病
3、肿瘤(白血病、肾癌、胰腺癌、食管癌)
4、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性早熟、骨质疏松)
5、麻醉
考核指标:科普专项项目执行期内,围绕本领域所涉及的各健康知识点,编辑原创科普内容(推文、视频):
1、推文应图文并茂,每周不少于2条,每条的阅读量不低于1万;项目执行期内,出版一本(套)相关主题科普书籍。
2、完成时长15分钟的微电影1部、3分钟的微视频20部,每月发布数量不低于1部,创制的健康科普视频内容应开展线上推广,项目执行期内的受众(网络点击量)累计不少于100万人次。
3、视频的格式应达到或不低于附件所列的技术标准。
4、围绕本领域,策划实施线下科普宣讲活动不少于6场,其中社区宣讲不少于3场,单场的宣讲活动时长不低于60分钟/次,每年“上海科技节”和“全国科普日”期间应举办宣讲活动。
5、项目成果应当在上海科普公共服务平台首发或同时发布。
申报主体要求:科普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优先支持申报单位予以经费配套的项目。
1、三级甲等医院可以申报。
2、申报单位须在2018至2020年度取得过申报领域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限项规则:同一单位在同一疾病领域限申报一项。
评审方式:采取首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专题七、“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
执行期限:2021.4.1-2023.4.30
资助额度: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100万元。
考核指标:1、根据区域特点和建设要求对区域特色科普集群或平台进行整体性规划
2、促进相关特色领域或题材的科普资源集群化,建立集群内部分工协作机制
3、促进建设范围内的相关科普基地达标以及相关科普资源专业化能力提高
4、推动建立多地、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相关领域相互带动、相互促进的融合发展局面
5、结合区域特色和题材特征,构建科普教育知识体系与文化传播体系,组织开展课程课件、音视频产品等内容创制。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须经由所属区科委(协)推荐。每个区可推荐1个项目,已有在研“‘一区一特’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的区不接受推荐。
申报材料:提供所属区科委(协)项目申报推荐函。
评审方式:采取首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二、申报要求
除符合上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科普专项项目申报单位应是注册在上海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取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科普专项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负责,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开展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信息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如果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的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原因。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本指南同一申报单位不可申报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科普专项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递交纸质材料。请申请人通过“上海科技网站”进入“项目申报”,进行网上填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
2、科普专项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2月7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3月2日16:30。
四、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并接受公众异议。
以上新闻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