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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 2021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全面开展

分类: 申报通知 时间:2021-03-16作者:科润达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宣布2021年度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

《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沪科规〔2019〕4号)


二、2020年度企业年度信息(年度数据)报送工作安排

报送企业范围:有效期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报送起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报送方式:电子报送

根据科技部统一要求及有关规定,有效期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完成“上一年度企业年度信息”及“企业年数据报送”两项工作。为方便企业填报,企业直接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年度信息(年度数据)报送即可。

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企业年度信息”事项栏目“新建年度信息”进行填报。在线完成企业年度信息;企业基本信息;上年度企业经营情况;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情况;上年度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情况;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等内容的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填写完毕后提交给上海市认定办公室进行审核。


三、2021年度认定申请工作安排

申报企业条件:申报企业的产品(服务)业务领域须符合财税〔2017〕79号和财税〔2018〕44号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贸易类。

申报材料数据:2020年度相关数据

申报时间2021年4月1日-8月31日

申报方式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需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在线提交《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各区科委形式审查;市认定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依据专家意见确定拟认定企业名单,报请市认定协调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报科技部备案后,核发证书。

(1)注册: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事项栏目完成相关注册。

(2)申报:企业登录市政府“一网通办”在线提交《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

(3)提交书面资料:企业在申请阶段无须提交书面资料,仅需在认定文件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区科委提交书面材料。

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事指南等信息均通过“一网通办”、“上海科技”网站-“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公布。


四、2021年度更名申请工作安排

更名范围:有效期内名称发生变更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更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

更名方式:需要办理更名的企业在“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入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事项栏目中提出更名申请。市认定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请市认定协调小组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科技部备案,重新核发证书。

有关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更名、办事指南等信息均通过“上海科技”网站—“办事服务”—“行政审批事项”—“上海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公布。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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