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科委1月22日公示了2020年第11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名单。
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到2021年1月28日。
如对公示的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认定项目名单持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反映。依据《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的规定,若是个人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与联系电话;若是单位提出异议,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与联系电话。市科委将对异议者的信息保密。为确保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及可查线索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附件:
以上公示公告核心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高新技术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