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3、企业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4、项目符合《2020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备注1),且未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备注2)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备注3)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1亿元以上。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软件、专利、试验、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其他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例不低于60%;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环保等方面的前期建设手续已经落实,资金到位,已经开工建设。
备注1:
《2020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
备注2: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备注3:
《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
优惠政策
专项支持资金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经核定项目总投入的10%。
一般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
总投入达到1亿元且符合年度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单个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经市政府批准的重大项目,支持比例和金额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