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委日前发布通知,依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2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16日至2021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的项目名单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若是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若是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市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将予以保密。为确保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附件: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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