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自5月24日启动以来,各区知识产权局共推荐54家单位申报创造、保护、运用等奖项。经材料审核、专家提名、集中评审、现场答辩、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共评选出了9家预获奖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8日至2021年9月1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知识产权局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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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创新奖预获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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