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推进作用,根据《长宁区支持时尚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办法》(长商务规〔2020〕5号)的精神,长宁区商务委开展了2021年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现将2021年长宁区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专项资金下达时间根据财政预算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公示日期: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长宁商务公众号,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长宁区 时尚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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