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领域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8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海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上海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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