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区两级审核,现对已完成预评估的2021年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预申报重点项目予以公示。尚未完成预评估的项目留待下批次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
如对公示项目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以下第一种联系方式向上海科创办反映。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将核实情况作反馈。
上海科创办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审核项目,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机构或个人假借上海科创办工作人员名义向申请主体收取费用等违规行为的,请知情者向上海科创办举报。举报截止时间至项目批复下达之日。
附件: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科创办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上海市 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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