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方案》及《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首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并经市知识产权局党组研究审议,确定上海核工院等14家单位为第三批上海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承担单位。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经信委,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上海市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