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自主品牌建设和发展,提高企业自身影响力和生命力,松江区经委日前发布了2021年度松江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自主品牌建设项目)的申报通知。
【申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4月12日,纸质申报材料务必在4月23日前送达
【资助额度】:最高100万元
一、 政策依据
《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沪松府规〔2018〕10号)
《松江区企业自主品牌建设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松经〔2019〕70号)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依法在松江区注册登记的企业;
2、组织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信用良好;
3、符合 G60 科创走廊产业导向,技术水平先进、创新性显著,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
4、申报项目未曾获本区其他专项资金支持。
(二)申报主体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近三年发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
2、近三年因组织责任导致重大用户(顾客)投诉;
3、当年度因违反法律法规受到严重行政处罚;
4、近两年内因三高(高能耗、高污染、高风险)原因受到相关部门重大处罚;
5、使用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有严重违约行为,正接受有关部门调查;
6、正在进行有可能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仲裁或 其他相关情形;
7、其他政府部门不予支持的情形。
三、支持范围和标准
(一)品牌建设及质量管理补贴。
1、依据《上海市“上海品牌”认证管理办法(试行)》,新获“上海品牌”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资助30万元。已认证的“上海品牌”企业,再次获“上海品牌”认证的,每次资助10万元。
2、依据《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质检质〔2012〕191号),对通过“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
3、通过市级质量主管部门“上海市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验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
4、依据《中国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100万元和30万元。
5、依据《上海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组织获得上海市市长质量奖、上海市质量金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配套资助80万元和30万元。
6、经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主管部门评选为“苏浙皖赣沪质量工作先进单位”、“苏浙皖赣沪名牌产品50佳称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
(二)标准制修订补贴
1、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10万元。
2、对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的单位,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60万元、20万元、5万元、5万元。
3、对主导制定注册在本市的团体(联盟)标准且被政府采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15万元。
4、对市级企业标准领跑者评比活动荣获 “五星、四星、三星”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20万元、15万元。
5、对区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荣获“五星、四星、三星”的企业,每项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6、对通过国家级、市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验收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15万元。
7、对承担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和工作组(WG)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承担上海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资助20万元。
(三)展会补贴
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博会)、中国(上海)国际技术进出口交易会(简称上交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简称“中国工博会”)的企业,对参展展位费给予50%补贴,最高每家企业不超过10万元。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