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经委日前发布通知,开展2021年奉贤区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沪奉府〔2013〕111号)
《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奉府〔2016〕60号)
《奉贤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奉经【2020】92号)
二、申报方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下载申请表进行专项填报,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3、线下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好《2021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由行业主管单位报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
4、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封面选用普通纸质材料,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交至所属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各留一份。
三、申报材料
1、奉贤区服务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20年度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由区税务局开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4、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支持事项的评定证书或相关发文,活动类的需提交活动批复文件、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的报导、活动照片等材料。在疫情期间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优先给予支持。)
四、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2021年4月20日下午15: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各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于4月3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三楼302室。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平台,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一、政策依据
《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沪奉府〔2013〕111号)
《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奉贤区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奉府〔2016〕60号)
《奉贤区促进总部经济发展实施细则》(奉经【2020】92号)
二、申报方式
1、项目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验证通过后下载申请表进行专项填报,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上传资料。
3、线下受理:申报单位将书面材料向所属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经济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好《2021年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初审盖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关行业主管单位。由行业主管单位报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
4、书面材料:A4纸双面打印(复印),按序左侧装订成册;封面选用普通纸质材料,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每份材料须加盖公章。书面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交至所属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企业注册所在地镇(街道)开发区、行业主管部门、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各留一份。
三、申报材料
1、奉贤区服务业财政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2020年度涉税事项调查证明材料(由区税务局开具的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4、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支持事项的评定证书或相关发文,活动类的需提交活动批复文件、活动方案、活动期间的报导、活动照片等材料。在疫情期间做出特殊贡献的企业,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优先给予支持。)
四、申报时间
1、网上填报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2021年4月20日下午15:00。(建议尽早提交,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2、线下受理时间:各镇(街道)、开发区、集团公司于4月25日下午17:00前将报送至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各行业主管单位于4月3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区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经委)。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申报。
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房地大厦)三楼302室。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奉贤区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平台,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