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为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虹口区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虹口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6号)
二、申报要求
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注册并纳税在虹口区的独立法人。
(二)、申报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因客观原因,上年度顺延至本年度申报的除外),具体如下:
1、标准制定项目:指已正式发布且实施日期在项目期限内的标准(在项目期限内被政府采信的团体标准除外)。
2、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指在项目期限内通过验收的国家或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3、标准化成果奖项目:指在项目期限内获评国家或市级标准化成果奖项目。
(二)、3年内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
三、申报项目
(一)、标准制定项目
1、对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单位。
2、对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单位。
3、对作为第一、第二和第三起草者参与制定地方或团体(联盟)标准的单位。
(二)、对通过验收的国家或上海市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三)、对评为国家或市级标准化成果奖项目。
四、申报方式
(一)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申请单位名称为邮件主题),其中汇总表的电子版以excel格式发送。
(二)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科集中受理并初审,汇总后办理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请程序。
受理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每周一至周五9:00-11:00、14:00-16:00
地址:大连西路296号223室标准化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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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