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科委日前发布通知,现开展2021年度黄浦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黄浦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助操作办法(试行)》(黄创新办〔2014〕9号)
《黄浦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助操作办法》(黄科委〔2018〕5号)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1.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依法注册在黄浦区且税收征管关系在黄浦区的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经营状况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承担项目建设的相应能力。
2.项目需经市经信委立项并获得2020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或项目曾获得2019年度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且已完成项目验收。
三、申报方式
1.采取书面填写申报材料、线下受理的方式。
2.黄浦区科委将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会同区财政局共同确定支持项目和扶持金额。
四、资助标准
1.对获得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产业化项目及其他情况,给予50%的资金配套资助,并且市、区两级财政资金资助总额不超过市级核定项目总投资的50%。
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五、材料申报
(一)申报材料
1.黄浦区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3.企业2020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4.市主管部门下达的市级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专项资金的项目计划的通知,双方签署的项目协议书,项目申报书复印件;
5.市级拨款的到款凭证复印件;如项目已完成验收,还需提供市级项目验收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2021年5月15日~6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
1.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
2.疫情防控期间,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签字盖章,采用胶装装订方式,一式叁份,通过现场递交、快递等方式报送至黄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黄浦区山东中路1号机关大楼1号楼东801室)。
六、附则
已申报其他区级专项资金项目者应主动申明,未申明者视为重复申报不予受理。
本通知及附件由黄浦区科委负责解释。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黄浦区人民政府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