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商务委日前发布通知,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宝山区民营企业总部和贸易型总部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
《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
二、项目类型
1、市级民营企业总部和市级民营总部型机构。对新认定的符合宝山区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产业导向的市级民营企业总部给予200万元开办费资助;对新认定的符合宝山区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产业导向的市级民营总部型机构给予100万元开办费资助。
2、市级贸易型总部。对新认定的符合宝山区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产业导向的市级贸易型总部且实际经营在宝山区的,给予200万元开办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
2、申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相关认定证书。
四、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20日至6月3日
2、申报途径: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经由区商务委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情况,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3、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在“宝你惠”政策直通车中进行申报。
4、评审方式: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商务委按照简易程序开展审核。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宝山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企业获评的相关证书或红头批文(复印件)。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