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经委日前发布通知,现开启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 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
《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
二、项目类型
1、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经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经认定的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
2、制造业创新中心。对经认定授牌的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对经认定的上海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
3、“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的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均在宝山;
2、申报企业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具有相关认定证书。
四、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2021年5月18日至5月31日
2、申报途径: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由区经委审核,申报材料若存在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情况,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齐。
3、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在“宝你惠”政策直通车中进行申报。
4、评审方式: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经委按照简易程序开展审核。
五、申报所需材料
1、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表(认定类)及相关附件;
2、当年度审计报告或相关财务报表(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3、企业获评的相关证书或红头批文(复印件)。(注:原则上只受理2019年1月1日后的项目,日期以批文时间为准)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一网通办宝山频道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