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布通知,即日起启动2021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申报工作。
一、 政策依据
《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
二、申报条件
1、一项专利有多个专利权人的,资助申请人应为第一申请人;
2、授权日为2020年5月9日(含)之后的发明专利。
三、申报材料
1、知识产权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3、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4、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5、市级资助资金到账凭证复印件或费减证明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纸质申报材料(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2、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审核,通过后报区财政局,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助资金。
五、资助标准
市、区两级资助总额不高于实际发生的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费总额的一半。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给予每件不超过3000元的资助;
(2)获得美国、欧洲(包括欧洲专利局或欧洲单国)、韩国和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2万元资助;
(3)经实审,获得其它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不超过5000元支持。
对于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发明专利,对每项专利的资助不超过3个国家、地区或组织。
六、申报时间和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长宁区发明专利专项资助常年受理,集中审批
2、受理部门:长宁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监管科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长宁区人民政府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