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通知,启动2021年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18〕5号)及《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的规定和要求,完成项目申报。
请项目单位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及其他所需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6月25日前报送至长宁区长宁路599号1122室,并将项目电子版申请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附件: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长宁区人民政府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