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正式全面展开2021年度上海市第二批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及2021年度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
《杨浦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杨发改规范[2019]2号)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类型:此次项目分成两类进行申报,市级项目要求总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区级项目要求总投资在500(含)-1000万元之间。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市级项目和区级项目。
2、申报项目一般是2020 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15日开始建设的项目。
3、获得过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单位,再次申报新项目必须以上次支持项目验收通过为前提。
4、申报单位2020年度净资产原则上为正。
5、申报单位税收户管地和注册经营地均在杨浦区。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1、户管及产业部门推荐:
产业部门(相关园区项目由区科委负责、投促分中心项目由区投促办负责)对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和项目进行摸底,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选一批优质项目,于2021年 7月2日(周五)下班前汇总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报送至区发改委产业科;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给相关产业部门初审,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基本信息表》和相关附件材料。
2、项目库常年受理项目申报。经户管及产业部门推荐,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入库项目的建设单位根据部门通知提交纸质资料。此次区级初审范围为2021年7月10日之前纳入项目库的项目。
3、材料填报要求:申报单位请按照市发改委下发的《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的要求,填写项目申请表、项目基本信息表以及准备相关附件,并经由户管单位及产业部门审核推荐后,将上述申请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截至2021年7月1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杨浦区人民政府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