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区商务委日前发布通知,启动2021年虹口区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一、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虹口区财政专项资金拨付实施意见的通知》(虹府办〔2019〕8号)
《虹口区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意见》(虹发改规〔2019〕12号)
二、申报主体
注册登记在虹口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区商务委认定,符合相关条件:
1、2021年通过验收的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
2、2021年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
3、获得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且验收通过的项目;
4、2020、2021年度为支持推动区域新兴产业、“四新”经济发展,举办各类会议、论坛、展览等活动的企业。
三、支持标准
1、对通过验收的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拨付剩余支持资金。
2、对符合本区产业导向,具有成长性、引领性的“四新示范企业”,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对获得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经认定,最高给予1:1的配套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对落户在虹口、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提升虹口区新兴产业、“四新”经济发展的会议展览和论坛活动,经认定,按照国际级别、国家级别及地方级别,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补贴。
四、申报方式
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区商务委。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30日。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虹口区人民政府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