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为加速发展总部经济,实现创新发展,区经委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区级总部申报认定工作。
一、政策依据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21〕1号)
二、认定条件
(一)闵行区外资企业总部
注册纳税在闵行区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内未减少过注册资金,母公司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美元,具有全国性营运、结算、管理、研发等一项或多项总部职能。
(二)闵行区民营企业总部
在闵行区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对其投资机构拥有控制权或行使管理权,经济性质以民营经济为主的独立法人企业组织,上年末资产总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亿元,除本市外,拥有1个或1个以上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
(三)闵行区贸易型总部
在闵行区注册且持续经营1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除本市外,拥有1个或1个以上分支机构并有一定比例的业务覆盖,实行统一管理。其中:
1.主营业务为国内批发零售的,要求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占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
2.主营业务为国际货物贸易的,要求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占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
3.主营业务为物流仓储或国际服务贸易的,该业务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占50%以上,且上年度营业收入(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
4.主营业务为平台交易的,要求注册会员或入驻商家超过2500家且超过30%的比例为非本区企业,同时面向消费者的平台企业上年度交易额需超过25亿元,面向企业(提供企业间交易)的平台企业上年度交易额需超过100亿元。
三、认定申报程序
(一)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受理的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盖章确定,于2021年7月31日前报送区经委。
(二)区经委联合相关单位评审后报区政府,并对外公布名单。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闵行经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