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改造)的通知。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到8月16日。
一、 政策依据
《上海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经信规〔2015〕101号)
《上海市技术改造专项支持实施细则》(沪经信规范〔2018〕1号)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技术改造指的是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和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优化,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
项目分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般项目,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分配使用。支持额度不超过项目核定总投入的10%。
其中一般项目采用一次核定支持金额、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的方式;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采用一次核定支持金额、分次拨付的方式,项目计划下达后,拨付专项支持资金总额的50%,项目验收合格后,再进行尾款拨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上海市注册登记,且具备獨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企业会计信用及纳税信用良好;
(四)项目符合《2020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且未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五)项目总投入2000万元以上,其中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总投入1亿元以上。项目总投入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器具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以及软件、专利、试验、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外包服务等其他投入,其中固定资产投资占项目总投入的比重不少于60%;
(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备案(核准)、环保等方面的前期建设手续已落实,资金到位,已经开工建设。
四、审核程序
(一)组织方式。2020年技术改造专项申报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23日到8月16日,8月16日申报截止后,2020年将不再受理新项目申报。
(二)申报方式。采用无纸化网上申报方式,登录市经济信息化委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与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平台将关联法人一证通,并要求所提交的申请报告及附件加盖法人一证通中的电子签章。如企业没有法人一证通或法人一证通内无电子签章,可前往服务网点办理。
(三)申报初审。项目申报材料须符合有关规定,申报完成后,由主管部门(各区科经委、经委(商务委)、中央在沪企业、市属集团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材料的初审,对项目管理平台申报材料的一致性、齐全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或者缺少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齐。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各主管部门正式行文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评审方式。项目通过初审后,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市相关部门组织网上专家评审和项目投入情况评估,根据评审情况编制拟支持项目计划。
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