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经委为引导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之路,促进松江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现开展2021年度松江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一、 政策依据
《松江区关于加快G60科创走廊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沪松府规〔2018〕10号)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须同时符合)
1.在松江区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二年以上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3.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4.符合松江区产业发展政策。
(二)专项条件
1.专业化。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在行业细分市场领域内处于上海前十或全国领先地位;近2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5%以上。
2.精细化。拥有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含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以上(含1项),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3.特色化。近2年内主持或者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或获得区级(含)以上质量奖、质量标杆企业等。
4.新颖化。符合“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特征,具有一定规模的估值和融资吸引力,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累计超过1000万元。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确定为松江区“专精特新”企业,已确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取消其资格:
1.在申报或复核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2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近2年有偷税、漏税行为以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方式
已获得松江区“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每3年复核一次。不参加复核或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取消松江区“专精特新”企业称号。
1.采用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2.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后进行在线填报,同时按要求上传电子材料。网上申报时间7月26日-8月27日。
3.书面申报: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在线打印由系统生成的《2021年度松江区“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并连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并报送至所在的街镇或开发区审核。
所在街、镇或开发区对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经审核后如同意推荐,街镇、开发区申报平台生成《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表》。
申报企业将《2021年度松江区“专精特新”企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蓝色封面胶装)一份、《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初审意见表》两份于9月3日前报送区经委企业服务科受理审核。
纸质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材料内容一致。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松江区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