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央资金对外投资合作部分)的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截止时间:
(一)申报对象:
本市从事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登记、备案或核准的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的企业和单位。
对外投资合作项目包括境外投资项目(指在本市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设立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等权益的行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指本市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查、设计、监理、建造、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指组织劳务人员赴其他国家或地区为境外的企业或者机构工作的经营性活动)、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项目、省级境外企业和对外投资联络服务分平台(地方企业总部系统)项目等。
(二)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0日。
二、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二)书面材料受理及咨询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商务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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