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1〕16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上海市2021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初审并推荐工作,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凡符合《通知》要求标准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均可自主申报。
二、各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须于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材料填报和上传。
三、市科委将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通知》相关要求,组织评审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上海市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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