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财政扶持政策作用,推动临港新片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关于积极发挥财政扶持政策作用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现就开展临港新片区2021年第四季度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对象范围
扶持企业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域范围内,且扶持企业为通过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临港新片区投促中心、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南汇新城镇、泥城镇、书院镇、万祥镇以及各开发公司招商引资引进的符合条件的企业。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二)申报途径
企业通过“一网通办”登录临港新片区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选择“新片区管委会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服务”模块进入申报系统。
(三)申报流程
1.资格认定
首次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的企业,需要先做资格认定。在线填报基础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扫描件,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企业落户协议及备忘录。
2.资金申请
申报系统根据企业在临港新片区2021年经济贡献智能计算参考金额,企业需确认后申报。申报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四)审核程序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结束后,由临港新片区各镇、临港新片区投促中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审核。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临港管委会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临港 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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