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和《宝山区加快建设上海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管理办法》(宝经规〔202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宝山区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宝山区加快建设科创中心主阵地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宝府规〔2021〕1号)第8条“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2亿元、3亿元的重点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3亿元后每增加3亿元,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原则上同一法人单位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当是注册登记、税务征纳关系、生产经营均在宝山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企业为独立法人单位,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3、本次申报主营业务收入值(以统计局数据为准)基准年为2020年,首次突破为2021年与2020年的比较。
三、申报审核程序
1、申报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30日
2、申报流程:项目申报采取全程网办方式。企业在申报期内进行网上自主申报。区经委通过审核,对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或缺少相关内容的,将予以退回或要求申报企业在限定时间内补齐。项目经网上初审后,由区经委按照一般程序开展审核。
3、申报网址:登录一网通办宝山频道点击宝你惠政策直通车,在“产业做优做强”栏目中选择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条目(编号Ⅲ-3-1)进行申报。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宝山区经委,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标签: 宝山区 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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