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的通知》(闵府规发〔2019〕1号)
二、申报对象
凡注册纳税在本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任一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企业与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并完成项目合作;
2、企业在闵行区科创服务平台提出技术创新需求,参与创新挑战赛,达成产学研合作协议并完成合作项目。
根据《闵行区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同一企业每年申请各类科技项目(重大产业技术攻关、民生科技、产学研合作)原则上不超过两类,每类项目只能申请一个。”企业如有产学研合作项目仍在执行中,或本年度已有产学研项目获得立项,则不能申报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申报方式与流程
(一)网上填报。
(二)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请选择合作高校作为推荐单位;合作单位不在申报系统显示的11所高校名单内的,请选择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在网上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和推荐。
(三)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审核同意后,科委进行预审受理。
(四)诚信核查。区科委对项目申报单位依托区诚信办进行社会信用核查。
(五)专家评审。经科委网上预审受理和诚信核查通过后进入专家评审阶段。
(六)行政审核。区科委经行政办公会审核项目评审情况后确定拟立项名单。
(七)项目公示。对拟立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项目资助方式
经评审立项后给予20—4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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