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日前发布通知,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上海市2021年度第四批拟更名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名单中企业有异议的,可自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对有异议的企业存在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具体问题有清楚的表述,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收到的所有异议材料,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异议材料请署名联系人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
附件:
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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