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办法》(沪科规〔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第5批拟认定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市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上海市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上海市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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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公示公告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科委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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