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建造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布局全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现拟开展本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认定工作。
【申报时间】:2021年3月10日-3月26日
一、政策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实施办法》
二、申报对象
注册或登记在上海市的面向创新创业主体及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科技情报机构、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生产力促进机构和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
已认定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和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的单位不再参加此次认定。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3名及以上拥有一定经验的专职人员和若干兼职人员。
(二)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面向上海市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能力,能够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创业主体与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三)拥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
开展【商标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商标基础信息资源、商标数据库和商标信息检索工具等开展商标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开展【专利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运用专利基础信息资源、国内外文献资源、专利数据库和专利信息分析工具等开展专利信息查询、检索、咨询、培训等服务;
在【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多个知识产权类别】上开展信息公共服务的机构,应当能够综合运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数据库等开展信息查询、检索、咨询等服务。
四、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上海市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表;
2.相关工作制度;
3.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等证件盖章复印件。
上述材料以电子邮件和纸件形式(其中申报表一式两份)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市知识产权局将在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基础上认定本市首批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五、申报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3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