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崇明区服务业发展,依据《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沪府规〔2018〕5号)和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现开展崇明区2021年度第二批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总投资要求1000万元以上,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附件1)和《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0-2021年)》(附件2)要求,准备申报材料与相关证明附件。将上述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电话确认,确认后于6月30日前,将全套纸质版材料一式四份,盖章、胶装后送至崇明区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1015室。崇明区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项目专家评审会进行初审,初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之后会同区经委、区财政局,综合各方面因素,确定最终名单并转报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1:
附件2:
以上申报通知主要内容来自崇明区人民政府官网,项目申报咨询可联系我处项目申报部门:
咨询电话:021-54285911 54306991 转 8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