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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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政策
支持方式:
专项支持资金可以采用无偿资助(含后补助)、政府购买服务、奖励等支持方式。涉及政府采购的,应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
支持标准:
1、符合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技术、产品与服务,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结构调整升级和产业链合作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化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30%;符合产业发展所需、市场配置不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示范推广及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的项目,专项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0%。
2、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领域: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1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集成电路和电子信息制造业领域:一般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支持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3、对其余支持范围内项目的具体支持办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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