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申请、登记的,只记为一项。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和年平均利润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和年平均利润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3)年平均利润率
年平均利润率=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以上三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得出分值,三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